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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

(全职,发布于2012-11-08)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天网工程”监控人员
  • 信息来源:绵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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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天网工程"正常进行,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天网工程"监控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招聘"天网工程"监控人员共12名。其中男9名,女3名。

三、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所招聘的监控人员,分别安排到指挥中心监控室、城区监控室工作。

"天网工程"监控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监控室监控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动态和异常情况,完成相关职责任务。

四、招聘对象

具有绵阳市常住户口且在绵阳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非在职人员。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94年11月5日以前、82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精神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体重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实际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25%,不得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六)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七)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其它相关规定不得报考的。

六、招聘办法

招聘分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聘用五个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6日至15日(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涪城区公安分局405、408号政治处办公室(城郊乡政府后)

联系电话:2262455,13778008805

联系人:李警官、娄警官。

3、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政治处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11月16日。

2、面试地点:政治处会议室

3、抽签:报名人员于9:00前到指定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招聘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仪容、口才,竞岗打算的演讲及答辩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三)体检

11月19日,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到绵阳城区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于20日上午下班前将体检报告交涪城公安分局政治处。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差额,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11月21日至11月23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面试、体检合格的前12名人员进行政审。

(五)聘用

1、11月26日,公布被招聘人员名单和工作岗位安排,到相应单位报到,上岗试用一个月。

2、试用期满并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七、聘用后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月收入不低于1600元(含各种保险待遇)。

2、被聘用人员聘用期满被解除合同或因违反规定被辞退的,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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