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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自2009年以来,面向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以选拔、培养上海急需的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为目的,通过强化政法部门与上海政法学院联合开展“订单式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并轨的方式,上海政法学院迄今已连续四年进行了监狱学专业“专升本”招生与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招录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俗称“两考并一考”或“招生与招警相结合”项目),2011年7月首届学员毕业已经奔赴上海市监狱、劳教系统单位工作,受到良好评价。2012年招录了来自上海30所本专科院校的100名(其中女性10人)警察学员新生,圆满完成了招生计划。
2013年上海监狱、劳教警察学员招考工作即将启动。
为及早做好2013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生宣传、组织工作,便于广大考生提前准备、合理安排、从容应考、考出水平,我们以2012年该项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内容为例,对2013年招生工作中考生应当了解、应当准备的有关事项初步说明如下(招考的正式内容以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司法局在上海公务员局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上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一、2012年时规定的招考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人数:100名(其中,女性比例为10%)。
(二)报考对象
1、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2012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2届春季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
2、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2011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1届春季毕业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
上述报考对象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学院、函授教学及其他非全日制教学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详见招考政策问答);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监狱劳教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考生应具备的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2)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3)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参加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一次,且成绩合格。
二、2012年时规定的考试报名办法
(一)该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3月16 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3月17至18日。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表》和《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专升本”监狱学专业招生报名表》。
三、2012年时规定的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该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法理学》,每门科目100分,总分为3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2012年笔试时间是于3月24日举行。
(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其中,体能测试分男女组进行,男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生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具体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实施。
四、2012年时规定的体检和考察
(一)经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上海市司法局将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2012年时规定的录取方式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政法学院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并与录取的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签订协议书,明确学员在校期间相关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
六、2012年时规定的招考职位及工作地点
详见《2012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七、2012年时规定的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两年。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
八、2012年时规定的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校期间,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等不能达标的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实行淘汰制。毕业后,由上海政法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上海政法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由上海政法学院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生由上海市司法局进行定向分配,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报到后,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并通过考试。
九、具有 “一举多得”的7大优势和特色:
1、该招考属于定向招警,即“身份的改变”。被录取的考生通过两年的大学学习,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后,将从事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成为令人向往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司法警察;
2、提升学历层次。本项目俗称为“招警与招生相结合”或者“两考并一考”,即通过考试不仅能改变身份,今后成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司法警察,而且能够提高学历层次,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为今后事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解决就业问题。考生被录取后,将于当年9月进入上海政法学院监狱学专业“专升本”学习,毕业后由上海市司法局进行定向分配,不须再为就业而烦恼;
4、外地生源进户上海。2012年的报考对象包括: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2012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2届春季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这意味着在上海普通高校就读、毕业的外省市生源应届高职毕业生,具有报考资格,并且只要通过该项目考试,就能成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上海司法警察;
5、两次“专升本”报考机会。按照2012年的规定,由于该项目启动早,参加该项目招考的考生如果落选,还可以参加本市通常在5月份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6、不影响当年就业。报考该项目,既能受到公务员考试科目和法学课程的应试训练和考核检验,实际上是就业前的一种综合素质的提高方式;如果考试不中,也有一段时间进行当年就业。
7、有特色的培养模式。被录取后,在校期间,将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专业化教学训练。这不同于大学的一般专业学习模式,而是集专业学习、警务训练和身体素质提高于一体的特殊培养模式,有助于学生智力、体力、毅力等文武之道、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这将对今后人生道路产生积极的影响。
十、特别提醒和友情支持:
为了让广大考生能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该项目考试,我们特别提醒:
1、把握机会。如果你还没有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那么,你应该马上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地争取通过2012年12月22日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因为这是参加该项目的前提和最后一次机会。
2、勤奋迎考。距离该项目考试还有半年左右的复习时间,时不我待,稍纵即逝,请马上集中精力、投入时间进行复习迎考。应当明白:机会永远垂青于有准备的人!
3、友情支持。我们将根据你填报的报考意向表的选择情况,视报名人数情况联系相应考试科目的辅导,为实现你们的梦想助一臂之力。
4、特别注意:我校2013年专升本考试监狱学、法学专业的《法理学》参考教材更改为:《法理学》,肖光辉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十一、联系我们:
1、校园网:
ww***.cn[点击查看]中的“招生信息网页”已刊登有2012年的招考公告、招考简章、考试大纲、招考问答等文件内容,也将会刊登2013年的招考相关政策和情况,另外,我们还有在新浪网注册的上政招生办的微博,敬请关注。
3、学院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佘山风景区西北侧,与泗陈公路交界处)
附件: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