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班子结构,拓宽选人渠道,选拔更多的优秀青年到基层工作,从而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村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和道德素养; (二)热爱农村工作,服从安排,肯吃苦、讲奉献,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招聘村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文化以上,身体健康; (四)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情况纪录;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直接到招聘村党组织、村委会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1日至13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 3、报名地点:各招聘村党组织、村委会。 4、报名受理人:各村党组织分管组织工作人员。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证件提供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聘用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经镇组织部门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考试通知,参加统一笔试。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后按与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附加分:加分项目分值直接计入综合成绩,具体项目为:①中共党员加1分;②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加1分;④获得余杭区级以上个人荣誉一项加1分(至多加3分)。⑤村民代表加1分。加分项目可累计。 5、考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6、体检:按综合成绩取足招聘人数组织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聘用: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体检情况,按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余杭区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无养老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村签订"村聘用人员"合同,工资每月1500元,养老保险个人承担1/3,村承担2/3。 招聘咨询电话:88561189
附:1、百丈镇2012年招聘村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百丈镇村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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