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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文安县教育局所属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为文安县户籍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或具有正规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知识培训证书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计划招聘4人。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工作的。 四、招聘的基本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薄; (6)其它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7)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特殊人群间的行为和交流能力、翻译和理解能力、与特殊学习需求者的社交技能、组织协调能力、心理解惑能力等。聘请特殊教育专家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员。 (三)考核与复审 对确定进入考核、复审的人选,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上述毕业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届时毕业生要交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对不能按时交验上述材料或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 对复审合格的毕业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相应面试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选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地点: ①县教育局大门口明显位置; ②文安政府网http://ww***.cn[点击查看]。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聘用程序报请县政府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安排到县特教学校工作。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新聘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按现行人事政策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正式聘用的五年之内不得转岗,十年之内不得出口。 五、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31758 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