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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考试考察,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数 共计33人。 四、聘用方式 硕士研究生签订聘用协议,前三年实行人事代理(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印发西南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校〔2008〕196号>)。三年期满,考核合格,择优转为事业编制,并签订录用协议;三年期满未被录用人员,不再续签聘用协议。 博士研究生实行录用制。 五、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作风正派,勤奋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大学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 5.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就读于“211工程”院校或全国重点专业院校(本科为一本录取),学习成绩优良。 6.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小语种毕业生研究生学位外语成绩应达到85分以上)。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 六、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 重庆地区高校毕业生直接到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名,提交《西南大学2013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需带上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自荐材料各一份。 艺体专业和小语种的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研究生学位成绩证明。 其他地区高校毕业生可现场报名,也可将填好的《西南大学2013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kxfz@。到现场确认报名时,带上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自荐材料。 所有应聘者必须于笔试前一天到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进行报名确认,没有进行报名确认的,视同放弃应聘。 2.资格审查 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 3.考试考察 主要测试辅导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1)笔试:内容包括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政策、理论、知识考试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分)者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 (3)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结构需要,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4)安排初步确定的拟聘人选到学部(院、所)试用,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技能等能力和素质。试用时间,由学部(院、所)确定。 4.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试用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要求 应聘者必须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八、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笔试、面试和用人单位试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西南大学或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主页。 联系电话:(023)68254524(023)68254720 电子邮箱:kxfz@ 办公室地点:行署楼B栋(东方红)二楼 邮编:400715 附件:《西南大学2013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