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①邮寄材料和现场报名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0038 联系电话:025-89668028 ②网络报名 E-mail: ren21003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填写《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单复印件;⑤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复印件;⑥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办法由学院制定。笔试成绩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在1:3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学院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组织办法及要求将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招聘政策咨询 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9668028 联系人: 五、招聘工作监督 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9668016 联系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