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四川省南江县2012年12月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09 浏览次数: |
![]() |
|||||||||||||||||||||||||||||||||||||||||||||||||||||||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南江中学等9所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和南江人社网[ww***.cn[点击查看]] 同时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90名,各学校具体岗位详见《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 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手续:报名者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本人持证件材料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院校出具的普通高考录取批次证明;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鲜章)。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从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学籍档案、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分工负责,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岗位调整 按照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各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调整岗位招聘名额,并在南江县人社网向社会公布。 职教专业岗位系紧缺专业岗位,在本次公招中,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规定,本次公招中该岗位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考试 本次招考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保密局负责全程监督,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此次教师招聘先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后再组织专业科目面试,采取逐轮淘汰办法,最终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名单。“211工程”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一本)、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教专业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1科,满分100分;文化课专业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2科综合成卷,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学科知识占80%)。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7教学楼一楼,详见考场分布图。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当天阅卷,并在考场和南江人社网同时公布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公布成绩当天可到考务办(设在川师大招就处)申请现场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问题解答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211工程”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一本)、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考生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手续的办理。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南江人社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考生在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考场:设在川师大招就处,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因面试入围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职教专业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经面试合格的予以聘用。 5、面试主要范围。所报专业学科相关课程。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在南江人社网站上公告面试成绩和成绩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10〕26号)有关条款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名单公布后的第二天与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统一参加体检。其他人员体检具体时间详见南江县人社局适时发出的公告。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 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江人社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县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一律不予受 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 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备齐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具体材料和程序详见南江县人社局适时发出的公告。经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进编、工资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有关考风考纪规定,对不按南江县人社局所发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和南江县教育局。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相关高校应严格遵守规定,应将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档案寄到我县教育局,签约学生后毁约的需承担一定招聘费用后才能退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225533 县人社局: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2262 县人社局:8222534 附件1:《南江县2012年12月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南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