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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139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人数
二、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所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具有对口专业毕业证或技术等级证及上岗证; (四)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六)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接受委托报名。招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笔试。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龙飞大厦1楼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报名时需带资料: (1)应聘者报名时需带已填写好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生证明、驾驶证、上岗证、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3)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二)确认资格 (三)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按5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技能测试)。分别由三个面试(技能测试)小组进行测试。面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成绩高低排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七)确定应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依照本市《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编办[2011]52号)以及《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文),本次招聘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我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五年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试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假期、社保等福利待遇,参加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和应聘。 (三)招聘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66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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