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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卫生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2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 我院本次招聘的岗位主要是临床和医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人员数量为61人(具体招聘人员数量见第二条“应聘人员条件”所列表格)。根据有关规定的精神,通过公开招聘新进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或其他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三、发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才网(http://ww***com[点击查看])、广西卫生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广西龙潭医院网站公布2012年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人力资源部 报名时间: 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有意应聘且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获奖证书等应聘材料复印件各1份递交医院人力资源部。 五、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内容为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条件,并认真核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应聘材料等。 六、考试和考核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满分40分。 (2)笔试由广西龙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3)笔试地点设在广西龙潭医院,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广西龙潭医院网站上。 2.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护理专业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作为面试主要内容。 (2)面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我单位工作人员、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外单位相关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面试分值满分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将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在主管部门网站、广西龙潭医院网站和医院公示栏上。 3.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进入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根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七、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核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经医院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广西龙潭医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办理: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上报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772-3130024 监督电话:0772-3113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