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协和医科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协和医科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医院简介 上海长海医院创建于1949年,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先后荣膺“全国百佳医院”称号,全国支援西部地区先进医院、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军先进医院、为部队服务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先进单位,连续15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医院占地22.9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1.3万平方米,拥有亚洲一流水平的门急诊大楼,以及600层CT、64排PET-CT等现代化顶尖诊疗设备,目前医疗设备总值近6亿元。目前,医院展开床位2000余张, 2010年门急诊量230万人次,出院病人数7万人次,年手术量3.6万人次,医疗数质量和病人满意度稳居上海市同类医院前列。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长海医院形成了肝胆外科、胸心外科、烧伤外科、消化内科、泌尿外科、中西医结合科、影像科等特色学科。在胰腺癌、前列腺癌、结直肠癌、肝癌、乳腺癌、肺癌等常见恶性肿瘤的内外科治疗,心脏病、脑血管病和大血管病的介入治疗,严重烧(创)伤救治、泌尿系结石、胰腺疾病、肛肠疾病诊治、颈椎脊柱病诊治及血液净化、腹腔镜手术、“细胞刀”治疗帕金森病、整形整容、准分子激光近视手术、影像诊断、放射治疗、基因治疗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作为沪上首家临床与转化医学中心,先后与美国、德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地区的医疗机构建立稳定学术及合作关系,在去年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全国最佳医院排行榜”上,我院名列13,在军队医院中排名第3,在上海市医院中排名第4。 医院现有1个中医系、50个建制科室,有6个牵头建设的国家重点学科(胸心外科、烧伤外科、泌尿外科、消化内科、中医科、影像医学)、9个参与建设的国家重点学科,14个全军医学专科研究所(中心),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中心),1个全国护理优质服务示范工程,4个上海市首批护理实训基地,1个上海市示范中医科,为全军、全国临床药理基地。创办了《中华胰腺病杂志》、《中西医结合学报》、《药学服务与研究》、《Journal of Interventional Gastroenterology》等4本学术期刊。 全院共有工作人员40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300余名,医疗系列硕士学历占31.60%,博士学历占33.81%。现有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总后院士后备人选3名,上海市十大科技精英2名,上海市领军人才8名,11名专家担任全国二级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十一五”以来,我院共获得各类基金720项,资助金额累计达3.33亿元,其中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1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8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4项、863专项5项、卫生部公益性行业基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2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军队医疗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13项,军队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中华医学科技一等奖1项;共发表SCI收录论文408篇,影响因子1222分,其中10分以上论著4篇。 医院现有4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全军护理示范基地;是上海市首批39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点医院之一,拥有17个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1年7月被国家考试中心授予国家级医师资格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医院现拥有硕导96人,博导59人,开设课程 34 门,年均教学任务 8500学时,年均学员通过量2800名;为军队和地方培养大量的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均培训外国留学生36人。目前在院本科生 89 名、八年制学员41名、研究生 645 名、进修生近300名。 62年峥嵘岁月,长海医院始终秉承“各类人员齐聚长海,平等共创美好明天”的办院理念,坚持追求卓越,挑战自我,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求真务实,锐意开拓,正朝着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名院阔步前行! 上海市政策解读 长海医院作为上海市首批39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之一,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沪卫科教[2010]5号)文件精神,进入长海医院实施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可享受如下待遇: 1、工资奖金待遇——培训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规定的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工资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由上海市统一发放,奖金参照所在医院同类人员水平由医院发放,每年年薪4—6万元。 2、劳动合同关系——培训对象是在特定期限内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从业人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 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劳动关系和个人档案委托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3、户籍关系——培训对象为非上海生源的应届医科类高校毕业生,可以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本市户籍或人才居住证。 4、培训年限——原学习或临床工作专业与现培训专业相同或部分相同的毕业研究生,入院时对其进行临床能力测评,根据临床能力测评结果决定其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限,原则上住院医师培训年限为1-3年,其中 (1)本科毕业起点的住院医师培训年限为3年; (2)硕士毕业起点的住院医师经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测评,成绩合格者培训年限为2年; (3)博士毕业起点的住院医师经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测评,成绩合格者培训年限为1年 (4)对硕士或博士毕业起点的住院医师未通过临床能力测评,成绩不合格者培训年限延长至3年或2年。 医院激励政策 1、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住院医师在我院完成培训,取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通过全国在职人员医学学位考试,完成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课程周末班的学习,即可申请第二军医大学临床医学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与我院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医院将按规定给予报销50%的学费。 2、转聘成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住院医师在我院完成规范化培训,表现良好者可优先录用为医院聘用制医生,在我院工作后可择优转聘成为我院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对表现特别优秀的住院医师可直接聘为非现役文职人员。非现役文职人员属于部队编制,在晋职晋级等方面与现役军人同等对待。 3、住院医师培养基金——对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的住院医师给予3万元基金资助,用于出国培训、临床科研或外出学习交流等,每年评选10名。 4、优秀住院医师——每年评选10名“优秀住院医师”,用以表彰在各项临床工作表现突出的住院医师,“优秀住院医师”在留院及转聘非现役文职人员时予以优先考虑。 招聘需求,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