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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各高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搭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平台,促进我省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我局确定了福建省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计划(共72场,见附件1、附件2),现予公布,并在“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同时公布。
各地、各高校、各单位要坚持公益性招聘会的公益性质,凡列入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计划的招聘会一律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招聘会的主办和具体承办单位要按照招聘会计划,认真做好招聘会各项筹备工作,并提前面向社会公告招聘会举办的时间、地点和参会办法等信息,以方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参会。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才市场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制定严密的组织方案、安全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其中,与我局联合举办的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的工作方案、安全预案和经费预算方案需提前10个工作日报我局审核。要认真细致做好招聘会的各项组织工作,会前要严格审查参会单位资质和所提供的招聘信息,防止“只招不聘”和“虚假招聘”,并对招聘现场的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会中要维护招聘现场正常秩序,对招聘中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投诉,提供政策咨询和后续服务;会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与我局联合主办的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以及各校园招聘会结束后,请具体承办单位于会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基本情况表》(附件3),附上招聘会通知(公告)、工作方案、安全预案、经费预算方案和相关票据复印件等材料报送我局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便审核发放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补贴。其中,与我局联合举办的综合性、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会按照经我局审核的经费预算方案据实给予补贴;与我局联合举办的大型校园招聘会经审核后给予3万元补贴,其它列入计划的校园招聘会,给予每场1万元补贴。
联系人:刘佣强 电话:0591-87622361
电子信箱:fjsbys@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