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56年,直属于广东省教育厅,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占地106亩,建筑面积70000多平方米,毗邻华南植物园和广东树木公园,交通便利。学校所有课室全部实现多媒体教学,有各类实训室100间,校内实训中心面积达15000平方米,实训设备齐全。学校重视师资力量的建设,现有专兼职教师138名,高级讲师占35%。
二、原则
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8名教师,具体招聘信息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必须具有本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广州市户口,或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2年11月27日起至2012年12月13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2年12月8日起至2012年12月13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学位、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学校就业推荐表、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扫描件发送到zgkdyx@邮箱;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路128号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邮编510520”,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应不小于3:1。并于2012年12月14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应届及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人选,进入面试(试讲)的人选与岗位数之比为3:1。
3.面试(试讲)
(1)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以各面试(试讲)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 面试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试讲)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产生差额,由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2284181022841816(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22841838(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室)。
七、本公告由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负责解释。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