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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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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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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南县财政局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推动潼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渝人社〔2012〕337),我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拟考核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人数
潼南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局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事业管理岗位)。
三、引进范围和对象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面向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安徽财经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等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
㈠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全日制普通高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工程造价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⑵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⑶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⑷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⑸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⑹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⑺现役军人;
⑻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⑼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在聘用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离岗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考核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12.01-2012.12.15,相关院校就业(处)指导中心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档投递至电子邮箱:23332819@,联系电话: 023-44599391,18983860222。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手续: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潼南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证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聘用。
㈡考核
由招聘单位、潼南县财政局、潼南县人力社保局组成专家组(5-7人),现场对报名人选进行考核,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如果报名人员中,没有岗位所需的合适人才,可以空缺)。
考核时间:2012年12月20日。
考核地点:重庆市潼南县财政局11楼会议室。
㈢资格复审
初步人选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及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㈣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㈤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县卫生局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及专业要求)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㈥公示
拟聘人员在潼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㈦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高层次人才、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表
(谢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