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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弥补我区卫技人才不足的现状,全面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吴江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30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考生须为吴江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74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三年及以上(2009年12月1日前)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
(四)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五)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六)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职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12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吴江区人民路300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考生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领取并详细填写《吴江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资格审查,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人社部门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考生须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3、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4、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5、考生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
1、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布。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面试
1、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进入面试的考生和《面试通知》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予以通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照《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因考生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本次招聘新录用考生须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分配。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0512-63950942。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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