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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实和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201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公开招聘10名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2013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需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年龄在28周岁(
3、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学生工作的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学校。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在我校人事处、学生处网页公布。
(三)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定在2013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内容高校学生工作相关知识。通过招聘考核的人员经体检、公示考察等环节后正式录用。
三、待遇及服务期
1、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被聘用的辅导员签订合同后,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的服务至少5年,服务期内一般不允许转岗。服务满3年后方可报考博士研究生。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湛江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个人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