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江海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江海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12年江门市江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为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尽快就业,根据今年7月份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程序的通知》(江人社发〔2012〕514号),并且结合原江门市人事局、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江人发〔2009〕189号)的精神,现将我区设立20家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共77个就业见习岗位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毕业后一年尚未就业的江门市生源(含江门市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届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自愿参加,每人限参加一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办法
请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按见习岗位条件要求,首先登陆江海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注册个人账号(已注册的求职者除外),再带齐所需资料到江海区人才中心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从2012年12月1日起接受报名(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江海区人才中心:江海区东海路翠鸣苑22号2楼
联系电话:3891658。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一)《江门市江海区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见附件1)和个人简历各一式两份,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到jhrczx@。
(二)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属困难家庭毕业生还需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见习期及待遇
(一)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为3-6个月。
(二)不低于1140元/月生活补助;
(三)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区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与服务。
(五)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连续计算。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路径为: ww***.cn[点击查看]
附件2:《2012年江门市江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岗位表》路径为: ww***.cn[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