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山东省滨州学院来我校招聘 |
作者: 时间:2012-12-4 11:21:27 点击数: |
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8::30
地点:老图书馆315会议室 滨州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滨州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学校占地1679.21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2.29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279人;设有21个系(院、部)、42个普通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建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特色专业、13门省级精品课程;面向全国22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7403人;培育了飞行技术、孙子研究、安全文化、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航空信息技术研发七大特色品牌,拥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等14个省市级重点创新平台;围绕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推进校地合作,积极开展科技服务与合作共建,与澳大利亚、法国、俄罗斯等11所国外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20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根据学校教学和学科建设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滨办发[2008]23号)通知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1、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因需设岗,将人才引进与学科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将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紧密结合,将人才引进与“产学研”紧密结合。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引进重点学科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全面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学科建设等急需的优秀人才。 3、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引进”的原则,加强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学术诚信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与考察,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二、招聘条件 见附件一《滨州学院2013年博士引进政策》。 三、招聘岗位、数量和专业要求 见附件二《滨州学院2013年博士引进计划表》。 四、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在滨州学院、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全国各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含本科阶段): (3)成绩单(含本科阶段); (4)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6)《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三); (7)《滨州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四); 上述材料电子版用压缩包方式发至bzu_hr@(以“应聘单位岗位_学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来校参加笔试(面试)人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管理工作相关理论及常识,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按参加笔试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本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教师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和考察。 (四)面试 学院成立面试工作组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综合管理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手段能力以及教学和学术研究活动能力。面试时间根据不同的专业分批进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本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学历背景、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职业道德、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纪律观念等)。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通过考察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滨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娟 张 鹏 仲英涛 电 话:0543-3190031 0543-3195581 E-mail:bzu_hr@ 网 址:rs***.cn[点击查看]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 编:256603 附件一:《滨州学院2013年博士引进政策》 附件二:《滨州学院2013年博士引进计划表》 附件三:《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四:《滨州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 滨州学院 2013年博士引进政策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基础扎实,治学严谨,成果突出,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且特别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的优先考虑。 二、有关待遇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安家费35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其中20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5万元);提供周转住房一套。配偶安置需具有硕士学位,特殊情况提交学校研究。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安家费30万元,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其中18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津贴按校内津贴办法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暂按教师特档考核发放;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4万元,理工科10万元);提供周转住房一套。配偶安置需具有硕士学位,特殊情况提交学校研究。 (三)博士研究生 1.紧缺专业的博士: 安家费25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其中15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2-4万元、理工科6-8万元),提供租房补贴500元/月。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配偶安置需具有硕士学位,特殊情况提交学校研究。 2.其它学科专业的博士 安家费15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1/5;若在滨州购房,其中10万元可一次性按借款支付,每年冲销1/5;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5万元),提供租房补贴500元/月。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来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原则上按学校的配套政策给予资助。对其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学校为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科研条件;同等条件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完成服务期后实行能进能出的宽松政策。 三、其他事项 (一)特别优秀且特别急需的人才,待遇一事一议。 (二)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提供的周转住房,第一个5年聘期内无偿使用(免收租金,水、电、暖和物业费自理)。 (三)租房补贴从应聘人员来校上班之日算起,连续发放两年。 (四)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期一般为5年。聘期内实行考核制,考核情况与待遇挂钩。聘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协议。 (五)津贴执行校内津贴办法,其中前三年的岗位津贴,按确定的档次、根据每年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发放,第四年起按前三年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确定的实际档次考核发放;基本津贴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四、本政策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