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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嘉兴港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推出岗位2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201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2012年12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嘉兴港区管委会北1号楼1406室)。
4、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gangqurl@,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联系电话:0573-85583302。
5、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业绩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由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8人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含8人)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对象的名单在嘉兴港区网站公布,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2天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根据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先笔试后面试的采取: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嘉兴港区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确定招聘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港区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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