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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985”工程院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厅厅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对2012年剩余的录用计划公开招聘国家“985”工程院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以解决我院现紧缺相关专业人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后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按此类推(如:岗位具体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985”工程院校2013年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一致。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985”工程院校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即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经查询认证确定的,视为国家承认。 4、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以及相应资格证者,经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拟被录用者,在毕业考试结束后凭学校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相应资格证原件交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正常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拟录用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其空缺岗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气质形象良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 6、本次招聘对象为2013届毕业的学生。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学校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需填写《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985”工程院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后到本校研究生处(或学生处)登记。高校研究生处(或学生处)将符合基本条件人员信息汇总后进行推荐,并将推荐人员基本信息转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2、凡2013年毕业,符合专业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学生依个人意愿都可以参加报名。 3、报名考生须准备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二张。 4、自行下载填写《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985”工程院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详见后附表二)。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开招聘岗位信息查询 在山西妇幼保健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及“985”工程院校发布公告。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2、个人自荐、学校推荐,资格审查。 考试携带《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985”工程院校2013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下载填写后交学校汇总)、学校汇总后加盖公章传真我院后进行资格审查。(注:学历和学位证明待学生毕业后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笔试 笔试成绩以在校学习平均成绩为依据。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排名(依据在校学习平均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硕士岗位)或1:3(本科岗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语表达、举止仪表、沟通技巧等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执业医师证或注册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2;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1:3,对最终确定的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岗位面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考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 实践技能操作成绩×30%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5、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委托省内“三甲”医院进行。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考核可实施信件外调和实地(毕业院校、实习单位、原工作单位等)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厅及我院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省卫生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7、签订聘用意向书。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省卫生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前。 8、在交流大会上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时间为2012年12 月22日至12月23日。 9、待拟聘用对象毕业证件齐全后,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正常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拟录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时间为2013年6月后。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应聘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就业和社会稳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招聘“985”院校2013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卫生厅厅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351-3360753 联系人:李瑞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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