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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队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2、男性,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2012年退役军人。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8以上(含4.8)。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共产党员、担任过士官、荣立三等功以上人员及有特殊专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到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监督室。(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1号,原老收费站)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证明、立功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招聘程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1、录用之后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实行绩效考核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500元,考核奖800元,训练费200元,伙食费300元。
2、试用期满合格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360元/年(逐年递增)。
联系电话:2600491或2600339 联系人:应警官、金警官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