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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
选聘辅警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岷东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决定公开选聘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辅警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与岗位
选聘辅警,职数10名(限男性)。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东坡区常住户口,年龄在22-30周岁。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五)武警、部队退伍人员、警察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在172cm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
三、选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自荐材料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2张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退伍军人还须持退伍证原件。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18日(星期六、星期日不报名),报名地点为眉山市职业技术学院内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政工监督室。联系人:邹光辉,联系电话:38186298
2.考核:由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眉山市岷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考核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
3.体检:选聘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政审:由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
5.培训:由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组织进行警务技能、纪律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
6.聘用: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对拟聘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岷东新区管委会批准,与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予以正式聘用,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
四、工作要求
辅警人员实行全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统一被装。
五、工资待遇
1.辅警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领取相应工作津贴。
2.按照有关规定为辅警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由岷东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公安局岷东新区分局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