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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12-11 11:33:01 来源:站内 浏览数:58 | ||||||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招聘时间:2012.12.12上午9:00 招聘地点:31教107、202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和中共乐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下达乐至中学等四所学校2013年秋季师资补充计划的批复》(乐委编发〔2012〕90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生择优招聘部分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22名(详见附件1《乐至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免费师范生。 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专业课教师除外),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考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①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②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③在校期间专业课出现补考; ④有公安等部门收审、羁押经历,或参与过其他非法活动; ⑤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共同组织相关高完中(职高)学校到省内师范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主要针对职教师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处)现场招聘,具体招聘时间提前两天在招聘院校通知。 (一)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二)资格审查:经相关材料初步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本人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职位应聘,并如实填写《乐至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四 、考核 (一)经初步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笔试 讲课)。 (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中各学科基础知识;讲课内容为现行高中一年级教材内容。 五、体检 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受聘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履行在乐至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为3年的义务。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23322685 乐至县教育局 028-23322330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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