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实施卫生强县战略,我县决定面向普通高校一级学院(非民办)普通高校一级学院(非民办)选聘应届毕业生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医疗事业,愿意服务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2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民办学院),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选聘人数
医学院校一级学院(非民办)选聘46人,其中临床医学38人,医学影像学6人,麻醉学2人。
三、选聘方式
现场公开选聘。
四、相关待遇
本次选聘对象充实到县级医疗机构,实行编外人才储备,工资享受长沙县同单位在岗医务人员同等待遇,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者,纳入编制内管理。
五、选聘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报名、召开见面推荐会、资格审查、笔试、面谈、合议、签约等程序和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选聘公告。在《长沙县卫生信息网》、《长沙星沙人才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公布之日至12月18日)
1、报名提交:《长沙县选聘医卫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在《长沙县卫生信息网》、《长沙星沙人才网》及相关高校网站下载);
2、报名方式:
②现场报名:各报名者到普通高校一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办现场报名,并提交《长沙县选聘医卫类应届毕业业报名表》和2张免冠寸照。
3、咨询电话:0731-84011205(长沙县委组织部) 彭冠彰0731-84012368(长沙县卫生局) 李 力
(三)召开见面推荐会(12月23日上午)
上午9点,在长沙市桐梓坡路172号湘雅医学院新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召开医卫类应届毕业生见面推荐会,向应届毕业生介绍长沙县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及县级医院发展现状和前景。
(四)资格审查(12月23日上午)
报名者提交以下资料供审查:经毕业院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经审核盖章的大学成绩单、各种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等。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硕士研究生免笔试。
(五)笔试(12月23日上午)
上午10点30分,在湘雅医学院图书馆报告厅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时间1小时。
(六)面谈(12月23日下午)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由选聘单位与应聘应届毕业生进行双向面谈,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谈。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七)合议(12月23日下午)
根据笔试和面谈成绩情况,参考应试者学业成绩、各种奖励证书和其他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由选聘工作小组进行合议确定拟签约对象。同时经选聘工作小组合议确无合适人选的,选聘职位可空缺。空缺职位数可调剂到其他职位,职位总数不超过46个。
(八)签约(12月23日下午)
经选聘工作小组合议后确定拟签约对象,长沙县卫生局与拟签约对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九)上岗
签约对象在获得毕业证后,携带个人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长沙县卫生局报到,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予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