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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我市经济和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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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70%+面试成绩×30%。 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招聘名额的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计算,择优确定。如再次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 六、加分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3年内(含3年)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12月20日。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以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与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核。因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对应专业的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平政府网站、《高平新闻》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高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办理编制、行政、工资等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市人社局、市经济和商务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纪检人员参加,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附件:《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咨询电话:0356—5221904、0356—5222630 网址:ww***.cn[点击查看] ww***.cn[点击查看] ww***.cn[点击查看] 高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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