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宜宾县环 境监测站 |
宜宾县环境保护局 |
专技岗位 |
专技 |
1 |
应用化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 |
本科 |
学士 |
28 |
一、能在2013年7月10日前毕业,取得岗位表要求学历学位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成绩应在班级前列、没有补考专业课程、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
一、招聘程序包括到校初选和毕业后回宜宾市笔试等环节。 二、到校初选包括考核、专业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名额不小于3∶1的比例,小于3∶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根据考核和专业知识笔试折合成绩按参考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用人单位再根据到校初选综合成绩等额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 三、所有签约高校毕业生必须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按时回宜宾县报到并参加宜宾市统一组织的笔试、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和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须在2年内取得选聘岗位所需执业资格,到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一、到校初选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下午15:00—17:00报名收简历进行考核;2012年12月18日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到校初选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 四教-A202教室(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三、报名咨询电话:宜宾县环境保护局:0831—6202600;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6613022 (也可向招聘点高校招生就业部门咨询或查询该校就业网)。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综合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学习成绩、班级名次、品德、是否有补修课程和遵章守纪等情况。注:学校须注明应聘学生是否属于“二类”本科学历学生,所在学校须加盖公章),获奖者请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招聘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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