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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简介
长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是在长乐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下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计量器具检定的法定技术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市所辖县(市、区)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量值传递仲裁检定和市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等工作。前身为长乐市计量所,成立于1981年,1992年与长乐市纺织检测站合并设立长乐市技术监督检测所,2010年7月21日改为长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闽委编办【2010】148号文件)。
长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位于长乐市吴航街道新民路,本所现有职工19人,其中技术人员16人,(工程师占25%,助理工程师占56.25%),在编人员14人,外聘人员5人。现有4个办公室,5个实验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2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45万元,各种在用检测仪器设备64台套,38万元。
本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于2006年起步,并于2007年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目前具备22类食品出厂检验项目资质。现有设备总价值约36万,已经通过招标并签合同购买的设备122.4万元,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高速冷冻离心机、高效液相色谱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等设备,即将购买的设备预算15万元,预计总价值将达170万元。食品检验实验室现有质量检验技术人员4名(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2名、技术员1名,实验室4间,设备13台套,目前主要开展锅炉水质的检测,近两年来均未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因省局对食品检验机构的设备,场所和人员要求严格,我所的条件不能达到省局的要求,长乐食品检测任务都是送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和省中心检验所,目前我局检验中心正在按省局要求进行建设,预计2013年上半年建成,届时我所将按省局食品检测机构要求进行建设,达标后开展食品检测工作。
长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积极落实 “四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秉承“三服务”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把关民生工程,以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突出自身优势为目标,狠抓自身建设,提高质量检验、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工作作风,完善监督监察机制。以“科学公正的检测校准、严谨规范的管理体系、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的质量方针力求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长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是在长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下,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计量器具检定的法定技术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市所辖县(市、区)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量值传递仲裁检定和市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招聘一名纺织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为人正直,积极进取,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岗位要求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具体要求 |
检验员 |
硕士 |
纺织相关专业 (纺织工程、纺织材料、化纤或染整等) |
1. 纺织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2.有纺织品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3.年龄30岁以下。 |
(三)待遇: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转为事业编制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报名人员可携带或邮寄应聘材料至我所办公室,包括:个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及身份证复印件等,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 专业 姓名,地址: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新民路 长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长乐市吴航街道新民路)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劲
联系电话:0591-28825797/28203578
备注:资格审查
我所负责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审查者参加笔试与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详情电询。
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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