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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深入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天水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工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全市统一领导、统一实施、统一审批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急需紧缺、务实管用、层次较高、专业对口的原则。
4.坚持面向全国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天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3.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4.共产党员、班干部、优秀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
三、引进人才数量及岗位需求(见附表)
四、政策待遇
1.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需要,安排引进人才到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服务。引进人才与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有关服务管理协议,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间,引进人才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对待,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发放和调整、教育培训等由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
2.引进人才按照《天水市“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优惠政策规定,申报工业企业创新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和自主创业人才,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认定后,符合条件者享受《方案》及配套优惠政策规定的资金、科研、职称、税收、项目、家属安置、住房、医疗健康、荣誉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由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落实。
3.引进人才服务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在企业工作的,不再占用事业编制,正式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在企业工作且考核合格的,根据在企业服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德才表现,按照双向选择、专业相近、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协调,安排到市内相关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间年度考核累计两次不合格者,不再占引进人才专项编制,终止服务协议,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托管,本人自主择业。
五、引进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可参加天水市引才小分队与高校联合举办的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也可直接到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自我推荐书、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及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
2、考核。在高校引才招聘会现场报名者,由引才小分队就地考核;在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或用人企业报名者,由用人企业与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共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健康状况、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工作的能力。
3、公示。对拟引进的应届毕业生,由引才小分队在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公示;对拟引进的未就业往届毕业生,由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在相关网站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4、签约与审批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属往届毕业生的,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属应届毕业生的,与引才小分队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注册报到后,按程序办理引进审批手续。
联系人:李冠中 白舸 刘涛
联系电话:(0938)8227373 8212552
邮箱:798625339@
附件一:引进人才数量及岗位需求
附件二:天水市引进工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管理服务办法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