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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市综治办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从事城市社区网格信息化管理、文员等岗位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五、资格审查 2013年1月15日至1月16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须网上报名后打印)、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月17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审查考生名单。递补资格审查考生于1月18日到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2013年1月2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附:1、“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