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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公用设施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河市公用设施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制定此工作方案。 |
1.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及初审情况在根河政务网站上另行通知。 2.加分因素:在根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等6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3分。 3.笔试结束后,将公布成绩,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相关事宜。 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要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5.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6.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具体组织实施。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人员,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70—5227722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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