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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面向2013年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和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事业人员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1. 国家211重点工程、列入中国大学医学B级以上以及在甬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医学影像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国家211重点工程、列入中国大学医学B级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麻醉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 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 浙江省生源的国家211重点工程、列入中国大学医学B级以上以及在甬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第一批次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6. 宁波大市生源的国家211重点工程、列入中国大学医学B级以上以及在甬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第二批次入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7.余姚生源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相应职位的学历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其它要求:
1.临床类职位应聘者所持的学历证书必须符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2.护理类职位应聘者所持的学历证书必须符合参加执业护士(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3.其他职位应聘者所持学历证书必须符合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4.应聘要求研究生学历职位者,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城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位者,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本公告城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疾控中心、市卫校、梨洲医院。应聘市四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位者,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
时间:2013年1月21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00)。
地点:市卫生局(阳明东路127号)。
办法:持本人高校就学前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3张,递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接受资格初审。《报名登记表》中的应聘单位及职位栏中,应写清所应聘的单位及职位。随带考务费80元。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应职位专业知识两门,每门满分按100分计算。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等知识;相应职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单位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成绩×10%+相应职位专业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则实行末位淘汰(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只有单人报考的职位,考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2012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公布)。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签约。体检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报考城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诊断职位的,在总指标范围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考生拟聘用的具体岗位须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若考生不服从拟聘用专业岗位安排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考察对象须在2013年8月15日前将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成绩单等相应材料交至余姚市卫生局进行验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用。考察结果为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和余姚卫生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见习期),并按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聘用者按照正常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聘用后第一次未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作待岗处理;第二次仍未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则解除聘用合同。本公告及附件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自行下载。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62672605、62686886;监督电话:62672639。
附件:1.招聘单位及职位指标
2.余姚市招聘卫技事业人员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条件
3.2013年余姚市招聘卫技类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12年中国大学医学B级以上学校名单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招聘单位及职位指标
职位编码 |
招聘职位 |
招聘单位及指标 |
招聘职位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 |
1 |
临床医学 |
市人民医院4 |
临床医学专业(除骨科) |
要求研究生学历 |
2 |
城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39(人民医院21、中医医院9、二院5、三院3、卫校1) |
临床医学专业 |
第一批、第二批次入学 |
|
3 |
市人民医院(从事心脑电)2 |
临床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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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人民医院(从事病理技术、听力测试和内窥镜)2 |
临床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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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人民医院(从事B超)2 |
临床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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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二院(从事影像、B超、麻醉)3 |
临床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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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四院8 |
临床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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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配8 |
临床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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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配(从事妇产科)3 |
临床医学专业 |
女性 |
|
10 |
口腔医学 |
市人民医院2 |
口腔医学专业 |
第一批次入学 |
11 |
市二院2 |
口腔医学专业 |
第一、二批次入学 |
|
12 |
公共卫生 |
市疾控中心(从事外线工作)2 |
预防医学专业 |
适合男性 |
13 |
市疾控中心2 |
预防医学专业 |
|
|
14 |
临山中心卫生院(从事外线工作)1 |
预防医学专业 |
适合男性 |
|
15 |
梨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 |
预防医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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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护理 |
市人民医院10 |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
17 |
市中医医院5 |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
|
18 |
市二院7 |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
|
19 |
市卫校1 |
护理专业 |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
|
20 |
市人民医院4 |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 |
|
|
21 |
市二院3 |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 |
|
|
22 |
市三院2 |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 |
|
|
23 |
市四院2 |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 |
|
|
24 |
助产 |
市二院2 |
助产专业 |
|
25 |
市四院2 |
助产专业 |
|
|
26 |
医学影像诊断 |
城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8(人民医院4、中医医院3、三院1) |
医学影像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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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市四院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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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医学检验 |
市人民医院2 |
医学检验专业 |
|
29 |
市疾控中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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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市梨洲医院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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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麻醉 |
市人民医院2 |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
|
32 |
中医 |
市人民医院1 |
中医内科专业 |
要求研究生学历 |
33 |
市中医医院3 |
中医内科专业 |
||
34 |
市人民医院(从事康复工作)1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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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市中医医院2 |
中医学专业 |
第一、二批次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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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市三院(从事外科)2 |
中医学专业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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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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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应聘者应具有与职位对口或相应专业文凭。
2、各职位根据单位需要从事相应类别各专业。
附件2:
余姚市招聘卫技类事业人员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条件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
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它情形。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考察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
附件3:
2013年余姚市面向紧缺专业毕业生招聘卫技类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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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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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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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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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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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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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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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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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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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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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录取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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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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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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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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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及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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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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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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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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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小灵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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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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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从初中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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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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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承诺 |
本人承诺:本人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可靠,所提供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真实有效、取得途径合法。如有任何不实,本人愿意接受余姚市卫生局取消本人应聘、录用资格等有关处理决定。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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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资 格 审 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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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2年中国大学医学B级以上学校名单
(摘自武书连主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
《挑大学 选专业-2012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 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医科大学、苏州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温州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 清华大学、郑州大学、暨南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兰州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医学院、青岛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汕头大学、南通大学、南昌大学、山西医科大学、 昆明医学院、厦门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南开大学、江苏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华大学、广东医学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天津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华东理工大学、贵阳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学院、泸州医学院、延边大学、湖北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