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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等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 本次共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范围、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临汾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条件及实际工作能力; (五)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资历、年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临汾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cn[点击查看]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cn[点击查看]) 临汾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临汾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3、网上缴费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的。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可于3月中旬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经人社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含档案中涂改年龄,无法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解答。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成绩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三)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主动提出退出,不得递补。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由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招聘办公室。 电话:0357-2223083(市规划局), 0357-2014123(市水利局) 0357-3365203(市地震局), 0357-8292231(市林业局)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5340902082 本公告由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注意:在打开Excel表格时,出现的对话窗口选择禁用宏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