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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莲都区幼儿园教师需求情况,决定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莲都区幼儿园教师(事业公益一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幼儿园教师15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地、生源地不限。 报考人员应具备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 合报名条件者需填写《莲都区教育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所在学院出具相关证明, 内容包括毕业时的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等),于2013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莲都区教育局(大众路197号)四楼会议室报名。联系电话:0578-2131763。 报名时需缴考试考务费80元/人(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缴纳的考试考务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5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不足5名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素质测试和课堂教学考核三部分。 1.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参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素质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的1:5入围素质测试。素质测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项成绩各占50%,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测试绘画、声乐、器乐、舞蹈、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个性特征、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方面对职位的适应程度。 参考人员需同时携带素质测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考核 根据笔试和素质测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考核人员。课堂教学采用真实课堂情景进行测试,时间为15分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课堂教学考核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课堂教学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课堂教学考核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 素质测试成绩×30% 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在体检环节,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考察阶段开始后,若有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将不再替补。 五、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农业户口须转为非农户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若拟聘用对象出现以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一)不能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和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二)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逾期十五日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又不说明情况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d***.cn[点击查看],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教育网(ww***com[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 3.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ww***.cn[点击查看],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莲都区教育局、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监督电话:莲都区纪委(监察局):0578-2271516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表1: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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