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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3年教师引进工作,便于学校确定编制计划,发布招聘信息,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按时将引进计划报学校核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引进教师的条件及待遇
1、引进教师的科研能力和业绩成果应达到《燕山大学引进教师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08]81号)的基本条件,且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各学院相关学科可结合自身情况在学校基本条件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学科引进人才条件,包括论文发表、教育背景、研究基础、项目承担、获奖等。
2、除个别专业外,引进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博士研究生学历。
3、引进教师的培养单位原则上应是国家重点高校(包括国家重点学科所在院校)、国内一流水平专业院校或国外高水平大学。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引进教师的年龄要求:教授一般应在50岁以下,副教授一般应在40岁以下,博士一般应在35岁以下。
5、应聘者应提供充分的求职材料,以及能够印证学习经历、教学科研能力、业绩成果的支撑材料。材料不完备者,不能进入考核阶段。
6、引进教师的考核应符合《燕山大学引进教师管理办法》的考核程序要求,不符合程序的考核无效。
7、引进人员待遇按照《燕山大学关于提高引进人才待遇的补充规定》(燕大校字[2012]159号)文件执行。
二、计划的制订和报送
1、各单位应认真比照2012年教师引进计划数和实际完成数,在此基础上,使2013年的教师引进计划更加科学、合理,使计划体现长远性、全局性和系统性。
2、引进教师要通盘考虑专业和学科梯队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年龄层次、学缘结构、团队化建设。请各学院将教师引进与团队化管理相结合,逐步从学科整体发展的视野和团队建设的高度来实施人才引进战略,使引进教师入校后能够加入到本学院相关领域的教学或科研团队,尽快适应我校的教学与科研环境,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各学院在制订2013年教师引进计划时须对此作出相应说明。
3、各学院要重点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计划中要体现本学院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及海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博士后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数量。
4、为了进一步做好2013年教师引进工作,学校将于2013年分阶段对各学院当年教师引进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3年引进教师计划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910室(含电子版)。
联系人:周高仪 裴林保
联系电话:8074531
电子邮件:peilinbao@
附件1:2013年引进教师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2年教师招聘情况一览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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