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中医院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县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
一、招聘专业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对口。
(3)身体健康。
(4)能提供在校期间所有课程的成绩单。
2.具体招聘单位、专业、需求数、学历及其他要求
招聘单位 |
专 业 |
需求数 |
性别 |
学 历 |
其他要求 |
淳安县中医院 |
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
4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两年内未就业,持有就业协
议书的历届毕业生 |
淳安县中医院 |
临床医学 |
4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急诊或重症医学 |
淳安县中医院 |
口腔医学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淳安县中医院 |
针灸学 |
4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针推,男性优先 |
淳安县中医院 |
康复诊断学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医学 |
淳安县中医院 |
康复治疗学 |
1 |
男性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淳安县中医院 |
医学影像学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放射 |
淳安县中医院 |
医学影像学 |
2 |
女性 |
本科及以上 |
B超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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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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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考试时间:2013年1月30日;考试地点:淳安县中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三、成绩计算方法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按在校成绩30% 笔试成绩35% 面试成绩35%计算综合成绩。在校成绩计分系数为重点院校(包括省重点)1.0,其他院校0.9。
综合素质加分:每获一次国家级奖学金加1.2分,每获一次一等奖学金加0.8分,每获一次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加0.5分,每获一次二等奖学金加0.3分,计入综合成绩。
四、录用公示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西路1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812540 手机:13588339208
淳安县卫生局 淳安县人事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