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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工作职责
1.岗位:法官助理;
2.人数:5人;
3.工作职责: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庭前准备工作;打印、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与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法院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勤奋敬业;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或自考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打字速度测试达到80分以上(测试采用普通电脑定时看文章打字,测试时间15分钟,按统一评分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3.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法律研究生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笔试总分加5分。
三、招聘方式和步骤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3年3月1日8:30至 3月10日17:00;
现场报名: 2013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需通过登陆"长沙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报名地点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五楼516、515办公室,现场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网上及现场报名者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电话通知要求参加笔试(审核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上午考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下午进行打字速度测试,打字速度测试未合格者,不计笔试成绩。
(2)笔试地点: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相关事项:笔试总分100分。按法律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分别占60%、4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
(2)面试地点: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相关事项: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针对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考生实际,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4.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5、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人数出缺,则从进入考察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列名次取笔试成绩高者)。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事编制委员会审定,在长沙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和开福区人民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予以公示。
6.正式聘用
由区人社部门向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聘用人员享受我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实行绩效考核制。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者购买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五、咨询电话
0731-84816525、0731-84816509
附:《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长沙人才网招聘公告附件)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书记员和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工作职责
1.岗位和人数:书记员8人、司机5人;
2.工作职责:书记员负责庭审、调解、合议、案件讨论等记录,在法官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完成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司机负责安全驾驶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法院工作;
2、身体健康
3、岗位条件
(1)书记员:年龄在26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打字速度听打每分钟85字以上(测试采用普通电脑听文章打字,测试时间15分钟,按统一评分标准折算为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
(2)司机:年龄在32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限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长沙地区具有三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其中一名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
三、招聘方式和步骤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2月4日至2013年 2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开福区法院办公楼515、516办公室。
(3)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
(1)报考司机岗位的不进行笔试。
(2)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1日,上午考法律基础知识;下午进行打字速度测试,测试未合格者,不计笔试成绩。打字速度测试合格后按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打字速度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时间:3月7日,上午书记员面试,下午为司机面试。
(2)面试地点: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相关事项:面试满分100分,结合考生实际,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书记员和司机招聘考试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4.考察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5、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人数出缺,则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本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3个月。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每月1500元;
(二)本院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相应保险费;
(三)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政工室516、515室
联系电话:0731-84816509 0731-84816586
联系人:王文虹 曾 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