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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岗位需求信息
随着红河州蒙自市的地理、政治、经济、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蒙自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基础教育的需求急剧增加。 2010年11月蒙自市人民政府与云南师范大学为促进红河州蒙自市基础教育的不断发展,延伸云南师范大学优质基础教育品牌,发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举办“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办学性质为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
学校位于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一号路(蓝天路口),占地140.862亩,建筑面积47113.76平方米。设计规模48个教学班,学生2400人,教师150人。硬件设施设备按省一级一等完全中学标准配置。2012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招生办学,计划招生高中4个教学班200人,初中8个教学班400人,需补充部分教师。
2012年8月云师大7名硕士生、5名本科生在校顶岗实习,情况良好,拟办理进编手续。现继续聘用顶岗实习教师。
需求教师的条件及待遇
云南师范大学在读,2013届或2014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代课,期间遇有课程考试、学位论文答辩等,可以回学校完成。
代课期间按当地本科毕业生工资标准的70%付给报酬。起始和终了的交通费由学校承当,其余交通费自理。
代课期满,经蒙自市人事局、蒙自市教育局、蒙自市监察局和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组成的联合考察组考察合格,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待遇,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继续留在该校任教。
联系人:冯校长,电话13608718686
邮箱:YNKM555@
为促进红河州蒙自市基础教育的不断发展,延伸云南师范大学优质基础教育品牌,发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蒙自县人民政府与云南师范大学于2010年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举办“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学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完全中学,公办事业单位,隶属蒙自市教育局直管。根据学校发展需求,2013年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一、组织领导
在蒙自市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招聘的对象、范围、学科和数量
省内外重点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初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岗位及学科 专业要求 初始学历 学位 数量 备注
语 文 汉语言文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人
英 语 英 语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人 专业八级
政 治 政 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人
历 史 历 史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人
物 理 物 理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人
生 物 生 物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人
体 育 体 育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人 限女性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报名、考核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26日。
报名方式:
1、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地点:蒙自市红河工业园区1号路(兰天路口),联系人:李老师18987669299
2、云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地点:昆明市云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师大一二.一校区行政办公楼212室),联系人:苏老师0871-65519119
3、面试现场报名。
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13年2月26-28日。考核地点:面试,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体育馆;课堂教学,云南师大附中(本部,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洪源路36号)。
五、考核程序
1.人才引进工作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局、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小组成员至少5人,到高校所在地直接接受现场报名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 考核程序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应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应聘者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持2013年届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
(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
2、根据应聘者提交的由学院审核的材料,从应聘者学业成绩、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占40分。
3、面试,考核组向应聘者提出有关问题,应聘者在10分钟内完成回答,占30分。
4、课堂教学考核,考核组确定课题,应聘者展示课堂教学能力,20分钟内完成,占30分。
5、总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确定后,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录用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