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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审计工作、工程技术与管理、施工管理员、项目管理员各1名,共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事务。 3.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及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丽水学院岗位说明书》(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丽水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名表和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 (二)面试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前一天,对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学院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 (五)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为人事代理(编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如聘用人员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单位终止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并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附件:1.丽水学院岗位说明书 2.丽水学院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
丽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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