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来宾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来宾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为落实我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安全警卫力量,经来宾市委、市政府批准,并与市编办、市人社局沟通协调,拟采取部队特招的方式招收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警卫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军事技能与思想素质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两级军区要求,市级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应配齐配强看管人员。计划2013年第一批招录4名(拟向社会招聘3名男性警卫看管人员和1名女性工勤保障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武装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有从事警卫值勤和仓库后勤保障工作的军事(技能)和政治思想基础。
(二)警卫人员面向社会主要从在军分区(人武部)担负过警卫勤务任务持续时间10个月以上的"双合格"青年;现职公安协警、企事业单位保安且在岗位工作时间2年以上的复转退军人、人武学校或公安警察学校毕业人员;有枪炮修理专业技能(或机械专业)的退役士官中选拔。工勤人员主要从随军未就业安置家属中招收。
(三)警卫人员为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个别属于符合随军安置条件的随军未就业家属应聘工勤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必须达到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工勤人员必须会计算机操作。
(五)身体健康,举止文明。
(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