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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简称监管中心)为加强广播电视监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招聘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及名额
监管中心法律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内聘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全国211重点大学2013年应届本科或硕研毕业生。专业为法律专业。不包括民办、网大、专升本、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写作能力;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北京户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2013年招聘登记表(人大专用)》(附件1),填写完毕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件地址:jgzxzp@ (电子邮件标题命名方式“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人大-专业-学位学历”,登记表命名方式:登记表-姓名-性别-生源地-人大-专业-学位学历;除上述所需文件外不得提交其他电子文件,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将予以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1、笔试时间: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待定
3、笔试形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和广电政策法规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专业知识。
4、面试:对笔试初试通过者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监管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10-86092117,联系人:吕先生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人事教育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