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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学院2013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报名截止时间: 2013:00时。 二、现场确认信息时间及提交材料 年3月15日171、时间:2013年3月16日至17日(8:30—17:00); 2、地点: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行政楼(32号楼)一楼(东)会议室; 3、需提交材料: (1)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合肥学院辅导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合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合肥学院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提交党员身份证明(党总支盖章); (4)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4、确认合格者同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9:00—10:40; 2、地点:合肥学院南校区35号教学楼。 3、内容:时事政治、辅导员相关工作理论及应用技巧,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学院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每个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男女各15名。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将在中国教育在线和合肥学院网公布。 1、面试时间:2013年4月6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行政楼(32号楼)。 3、面试要求: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应答考官既定的面试题目。 4、面试顺序按抽签确定顺序进行。 五、成绩合成、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中国教育在线和合肥学院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中国教育在线和合肥学院网公示7天。 七、报市人社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审核,办理正式聘(录)用相关手续。 八、其它 1、笔试费用4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 2、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进入考场。 3、应聘人员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否则,当作弃权处理。 4、正式聘(录)用后,非组织调动,原则上不予以转岗。 5、未尽事宜,以现场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毓司靖宇电话:0551-62158081 附件: 合肥学院2013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合肥学院人事处
201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