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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员工5名,具体规定如下:
一、岗位条件及要求
1、年龄在27-35周岁之间,女性;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会说普通话;
6、本市户口并有固定住所。
二、福利待遇
岗位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女性1210元/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救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纳。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3年3月3日至3月1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市人才市场三楼)。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二)面试及技能测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用工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技能测试。由用工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岗位技能测试。
四、确定名单
聘用人员名单由用工单位确定。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作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六、政审
政审由用工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意识等;应聘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可派人到应聘人员工作过的单位或有关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七、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必须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管理协议(含保密条款)。
八、上岗试用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对其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