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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同世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3-03-06) | |||||||||||||||||||||||||||||||||||||||
单位的基本信息 | |||||||||||||||||||||||||||||||||||||||
单位性质: | 其 他 | 经济类型: | 全民 | ||||||||||||||||||||||||||||||||||||
所处行业: | 其他行业 | 所在省、市 | 湖南省、 | ||||||||||||||||||||||||||||||||||||
主营方向/产品: | |||||||||||||||||||||||||||||||||||||||
单位联系人: | 胡女士 | 联系电话: | 58220884 | ||||||||||||||||||||||||||||||||||||
单位传真: | 邮政编码: | ||||||||||||||||||||||||||||||||||||||
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 湘潭市雨湖区大同东路1号大同房产办公楼 | ||||||||||||||||||||||||||||||||||||||
单位电子信箱: | 273789118@ | ||||||||||||||||||||||||||||||||||||||
单位主页: | |||||||||||||||||||||||||||||||||||||||
单位简介/备注: | |||||||||||||||||||||||||||||||||||||||
湘潭大同世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招聘简章 湘潭大同世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湘潭大同世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同房产”)是湘潭市房地产业“老字号”知名品牌,1997年设立,是经湖南省体改委、证监委批准,湖南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募集式股份有限公司,系湘潭市房产局二级机构,公司注册资金5149万元,由湘潭市中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湘潭市大同世界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大同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住宅设计研究所四强联手组建。 “大同房产”秉承“责任大同•品质筑家”核心理念,一直致力于为广大百姓构筑宜居家园。市场磨砺二十余载,锻造了专业专注的团队,树立了大同、锦绣品牌,赢得了良好口碑,精心打造的“大同花苑”、“ 百姓家园”、 “天鹅小区”、“锦绣湘江”、“锦绣世家”、“锦绣名都”等数十个高品质楼盘,遍布于湘潭市、湘潭县、韶山市各地,无一不出类拔萃,绽放熠熠光辉。公司累计开发房产总量300万平方米,形成了以商品住宅开发为主营业务,集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产品研发为一体的集团化经营模式,年开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年销售现金收入超3亿元,年缴纳税收2000万元以上,每年为社会提供再就业岗位400多个,综合实力连续五年稳居全市开发企业前三名。公司旗下楼盘多次获得省市规划设计、人居环境大奖,璀璨业绩,载誉而行。 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信息→收集简历→校园现场招聘(专场招聘会要求应征学生携带简历,参加两轮面试一轮笔试) →到公司约谈→签订协议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58220884 简历投递邮箱:273789118@ 请网络投递简历的同学把邮件主题写为“校名 专业 应聘职位”的格式 单位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大同东路1号大同房产办公楼(湘潭一大桥北) 附件一:湘潭大同世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职位意向表 附件二:湘潭大同世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引进方案 湘潭大同世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职位意向表 专业类别 人数 招录条件 引进待遇 工民建专业 3-4人 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要求男性,有一定的专长 年薪5万元--11万元 建筑学专业 1-2人 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一定的专长 同上 城市规划设计专业 1-2人 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一定的专长 同上 园林景观 1-2个 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一定的专长 同上 物业管理专业 1-2人 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要求男性,有一定的专长 同上 中文专业 1-2人 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一定的专长 同上 造价专业 1-2人 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一定的专长 同上 财会专业 1人 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一定的专长 同上 湘潭大同世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人才引进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公司人才引进、培养、选拔链,优化用工结构,提高劳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人才引进侧重于综合管理型及技术拔尖型专业人才。 第二章 引用原则 力、德才兼备,择优引进、宁缺毋滥,唯才是举、不拘一格”的原则,经公司考察被聘人员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后,实行严格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劳动合同制。 第四条 公司引进人才的薪酬分配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原则,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调节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上升通道,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章 引用条件 第五条 面向学校引进的人才,须具有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 第六条 面向社会引进的人才,须具有经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第七条 凡引进的人才,其专业须与公司业务对口并适应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能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诚信守法,热爱工作,团结同事,服从分配。 第四章 引用程序及办法 第八条 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年报一次用人计划申请书提交综合部审核备案,由综合部出具年度人才引进计划书提交经理办公会讨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 公司面向社会引进的特殊人才和面向学校引进的人才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五年以上(含五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报市房产局人事科备案,经同意后由公司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上岗,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公司有权解除协议。 第五章 引进待遇 第十条 公司面向学校引进的人才,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包干);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1年(不含试用期),薪酬待遇按固定员工的50%计发,大约年薪5万元,含五险一金;第二年,薪酬待遇按固定员工的60%计发,大约年薪6.5万元,含五险一金;第三年,薪酬待遇按固定员工的80%计发,大约年薪8万元,含五险一金;满三年后,享受固定员工薪酬待遇,大约年薪11万元,含五险一金。(上述薪酬系最近三年实际发放数,最终待遇根据企业效益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面向社会引进的特殊人才,试用期工资和正 式录用后的工资待遇按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六章 引进人才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不定期对引进人才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德、能、勤、廉等情况等进行考核,关注了解其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需求,确保为公司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公司引进的人才如工作能力和表现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期间,薪酬待遇按公司一般聘用员工岗位薪金计发。 第十四条 合同期间,公司引进人才自愿辞职或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引进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与公司聘用员工薪酬制度(修订案)、职工子女聘用管理办法不相抵触,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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