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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地税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60名公务员。
一、学历和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武汉市地税局近城区局及少数职位限招硕士研究生学历(详见职位计划公告)。
研究生:财政学类(包含:财政学,税收学,税务)、金融学(含金融)、资产评估、经济法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本科生:财税统计类(包含:财政学、财税、财会、税收学、含税务、财务管理、经济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会计统计等)、会计学类(审计学、审计、会计学、会计、注册会计师、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信息化等)、金融学(含金融)、劳动与社会保障、工程造价(含工程造价管理)、经济信息管理、经济法学、资产评估;
少数职位招录计算机类专业的毕业生。
二、户籍政策
2013年,我们对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及武夷山、大别山试验区的部分县市实行"限招本地户籍,或生源"政策,目的为了吸引更多湖北籍优秀毕业生能为家乡的社会经济建设贡献力量、施展才华。武汉市及部分经济发达县市区局未对报考人员的户籍作限制,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三、定向招录政策
1、考生按报考职位的情况定向分配工作,5年内不得跨市(州)、县调动工作;
2、不得以辞职、重新报考公务员等方式离开现工作单位;
3、考生有违约情况的,须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赔偿金,并以辞退处理。
四、稽查职位性质特殊,适合男性
部分税务稽查岗位提示了"基层稽查岗位性质特殊,招男生"信息。税务稽查主要负责税费检查、案件审理、专项整治、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等工作,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务警察"岗位。税务稽查干部不仅要负责打击各类税务违法案件,而且还要经常性到企业驻点开展专项检查和稽查工作,一年有5-8个月处于长期出差的状态,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抗压能力和身体素质,男性更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工资待遇及福利政策
1、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2、试用期满后,享受公务员工资福利休假等政策,并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发给职务(岗位)补贴和其他补贴。
3、原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六、新录人员的培养与使用
1、任前培训。委托知名高校采取封闭脱产学习的方式进行为期三个月至半年的初任培训。
2、"人才强税"工程。创新思路,制度保障,大力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建立省、市局机关从基层选调工作人员的长效机制。
3、跟踪培养政策。通过"上挂下派"、交流锻炼等方式,加快新人成长;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为年轻干部提供舞台。
七、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前,省地税局人事处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高校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考察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报考方式
省地税局公务员招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湖北省2013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整体安排,统一组织公告、笔试、面试、录用等工作。考试流程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录取。
九、报名时间:大约为3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以湖北省公务员局公布为准。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湖北人事考试网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
公告及报名网址: ww***.cn[点击查看]
咨询电话:027-87328912 027-87328513
附件:《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2013年招录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职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