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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名称: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聘启事 | |
2013-04-11 |
举 行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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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聘启事
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介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事中心)于2006年6月成立,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在深工作的国(境)内外专家、高级人才以及特殊人才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职能。2012年7月,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人事中心成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宗旨是围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重点工作,并依托创新创业人才研究基地和深圳市人才研究协会开展课题研究,探索人才发展领域具有代表性、前瞻性和全局意义的问题,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研究人员,为深圳市人才规划、人事人才政策的制定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创新创业人才研究基地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合作共建的非实体研究机构,是国家继福建、宁波、无锡之后,在国内建立的第四个人才研究基地,其运作平台设立在人事中心。深圳市人才研究协会是深圳市人事人才研究领域最高规格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秘书处设立在人事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通过连接中央部委科研机构、地方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才的便利条件,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丰富的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 二、博士后招收条件 2013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后流动站合作,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围绕创新型城市人才资源支撑体系的构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综合评价机制改革等方面问题开展研究。博士后研究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国法律; 2.近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2013年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即将毕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专业背景,或专业背景与本基地研究需要相近;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5.全脱产在本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待遇 1.开展科研工作的办公环境和条件; 2 生活补助经费; 3.通过中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享受深圳市政府提供的每人每年8万元的博士后生活补助; 4.根据深圳市有关博士后的户口政策,博士后本人可以在深圳落户; 5.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的,可获得深圳市政府按规定给予的科研资助。 四、申请方式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随时受理进站申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55-25985997 邮 箱:yiliu62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