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就业洽谈会]中共甘肃省庆阳市委组织部
- 2013-03-14 阅读次数:20次
甘肃省庆阳市2013年引进急需紧缺
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和“一线八域”、“一区四园”建设,以人才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北京大学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围绕石油、煤炭、交通、水利、金融、文化等重点领域发展,引进一批能够发挥领军作用、突破关键技术、有望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或博士,适量引进一批硕士和本科生。需求职位主要为“三大集团公司”(庆阳市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庆阳市水务发展集团公司、庆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公司)、“一区四园”(庆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庆桥、驿马、西川工业园,西峰民俗文化产业园)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求专业主要为能源化工类、企业经营管理类、水利(交通)工程类、规划设计类、文化创意类、金融类等。
二、引进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分配,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取得上述证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4、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已就业和未就业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
6、具备与引进职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学者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庆阳市“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庆发〔2012〕17号)、《庆阳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庆办发〔2011〕145号)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可登陆“庆阳党建网”“人才工作”栏查询):
1、行政单位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学者(博士工作须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公务员,优秀的可选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全部实行聘任制,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博士工作须满2年),经考核优秀,可选拔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
2、事业单位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学者实行工资年薪制,由市财政每年发放薪金10—15万元;引进的博士,到岗后工资级别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工作满1年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享受副县处级工资福利待遇。
3、引进人才由政府出资租赁提供不少于120㎡的住房,在本市工作满5年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
4、引进人才要求配偶到我市工作或就业的,根据其配偶实际情况,适当安排相应工作;要求子女到我市就学的,为其就近解决入学问题,其子女大学毕业后,如愿意到庆阳就业,可根据所学专业,安排到事业或公益岗位工作。
5、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带团队、带项目、带资金来庆阳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经确认后由市财政无偿给予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200㎡左右的工作场所;经评审,对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研发项目可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扶持资金。
市直企业单位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学者或博士,参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执行。市直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和本科生,参照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相关政策待遇执行。
四、方法程序
1、参加引进人才洽谈会。庆阳市委组织部将在3月20日“北京大学2013年毕业生洽谈会”庆阳展位上,对庆阳市情、引才政策待遇等相关情况作进行推介宣传,与有意来庆阳工作创业的人员洽谈交流,初步达成一批引进意向。请有意来庆阳工作创业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前来参加洽谈会。
2、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洽谈会上,组织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庆阳市2013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按照引进职位条件确定初选人员。
3、确定引进对象。洽谈会结束后,适时对初选人员组织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并提交庆阳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审批后,确定为引进对象,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待遇。
五、有关要求
1、报名时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反映个人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上证件如有暂不能提供的,须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资格。
3、人才引进过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联系方式:0934—8215727 13649348476
电子邮箱:qysrck@
热忱欢迎广大高层次人才来庆阳创新创业!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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