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安徽省机械通用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年龄等必须符合《安徽省机械通用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具备报考专业检测资质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及高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安徽省机械通用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人选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合成: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加权计算。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七天。
(五)聘用与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2、待遇: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县直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月平均收入不低于1800元,并办理五险一金。聘用期间根据个人表现情况,实行绩效考核和年终奖励制度。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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