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广元市属国有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素质,为广元国有企业“稳定增势、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广国资党委[2013]3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广元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第三次联合招聘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大学毕业生52名,其中市供排水集团16名,四川广运集团13人,四川广元资博实业集团10名,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5名,市公交公司3名,市投资集团2名、市工贸集团2名、市石油有限公司1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等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2013年9月之前取得毕业文凭)。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四)本人愿意到广元市属国有企业工作。
三、报名及面试时间。4月2日上午9:30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就业厅报名,报名后即开展面试工作。
参加应聘的同学需携带身份证、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荐书、报名表(见附件3,可在广元国资委网站下载)、历年成绩单(加盖学校印章)等相关材料报名。
四、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考试方式进行,即以学生的平均成绩为依据,综合考虑学校、专业等因素,按照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专业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招聘学生名单。
五、发出用人通知书。招聘学生名单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发给报到通知书,若该学生放弃或未在限期内报到,用人单位以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秩序另行确定招聘人员并发出报到通知书。
六、招聘人员的人事劳动及工资关系。本次招聘的主体是广元市属国有企业,企业是用人单位,因此本次招聘人员一律进入企业工作,其人事、劳动、工资关系均在相关招聘企业,应聘录用人员按要求报到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七、人才培养。本次招聘的大学生由市国资委党委统一纳入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后备人才库管理,在企业工作2—3年后,经组织考核考察特别优秀的,推荐提拔到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任职。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广元市国资委党委(联系电话:0839-3270035)。
附件一: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学毕业生需求表
附件二:招聘企业基本简介
附件三:广元市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联合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