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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荔波县旅游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和《荔波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抓好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旅游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旅游局负责人组成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县旅游局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报名、公开面试、公开监督的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能力及外语口语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专业需要,招聘工作采取到普通高等院校直接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3届及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自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1995年2月1日以前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2013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在高校学习期间挂科3科及以上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
本年度荔波县旅游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职位2个共2人(招聘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批准实施后,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有关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荔波网、荔波旅游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报名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须提交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职位所需的资格证(全国外语导游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②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荔波县旅游局2013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职位需求和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与县招聘办共同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差额竞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时同时进行。
六、面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
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报名实际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组,到应聘对象所在院校开展面试工作。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测评综合素质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含工作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试题由招聘工作组按保密规定,结合招聘专业所涉及知识进行命题。面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七、考核
考核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考核组至少2人),考核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采取查阅学籍档案和与校方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进行进一步审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工作结束后,综合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在考察中,发现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
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核结束后,招聘工作组要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八、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县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九、聘用审批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组报请县招聘办在荔波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荔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等严重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行文),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由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未满要求调出本县或申请辞职的,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核内容(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3619810(荔波县旅游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3619310(荔波县纪委派驻荔波县旅游局纪检组)。
报名联系方式:
1、荔波县旅游局办公室电话:0854—3619810
2、荔波县旅游局电子邮箱:lbly3619810@;
附件:1、《荔波县201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职位表》
2、《荔波县旅游局2013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01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招聘计划表.xls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