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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清远市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负责对清远地区所有执业律师实行行业服务与管理。 清远市律协秘书处是市律协的执行机构,办公地点在市司法局办公楼十楼,具体负责落实、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各种决议、决定,承担清远律师行业的日常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清远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管理规范、注重培养人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清远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心理、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心理素质高,善于与人沟通;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Access及Powerpoint等常用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应聘优先条件: 1、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并有文秘工作的实际经验者优先; 2、了解、熟悉律师业务者优先; 3、取得小型机动车驾驶资格(C1牌照)以上者优先。 四、待遇和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2、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培训机制; 3、薪酬面议; 4、根据工作表现和绩效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5、受聘期间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及员工福利等)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五、应聘方式和考试(面试): 1、投递个人简历到电子邮箱:qysflmx@; 2、个人简历须附上1-2篇个人写作的文章或材料; 3、考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协调、语言表达和书写能力等; 4、统一安排考试(面试),考试(面试)时间以信息或电话方式通知(合则约见,勿访勿电,多谢合作); 5、考试方式、时间待定。 联系人:黎明霞 孔祥辉 联系电话(传真):(0763)3364862、(0763)3364607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