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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天心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性质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岗位条件。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者登陆天心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天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起发送到报名邮箱(邮箱名为a85899321@)。资格初审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 ①打印的网上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3楼2332会议室报名: ①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资格审查由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录用审批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每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调整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含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部分分数高的进入面试。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依次递补。若该岗位面试分数均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如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及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可向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察局(电话:0731-85898312)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731-85899321 联系人:蔡鹏 黄皓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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